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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

【字号:    】        时间:2021-12-22      

       (通讯员:杨欣梦)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践行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第一要素的理念,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小切口展现大作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符合相应条件的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等企业“四类人员”大胆适用不批捕相对不起诉。院在办理轻罪类型案件中,对于犯罪情节较为轻微,自愿认罪认罚且无社会危害性的“四类人员”,在充分听取当事人及辩护律师的意见后,积极适用相对不起诉制度在办理犯罪数额巨大的诈骗类经济案件中,对于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四类人员”承办人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充分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对被告人提出适用非监禁刑的量刑建议,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真诚悔罪,庭审进程顺利,法院全部采纳我院提出的量刑建议。

二是上门“回访”倾听民意。营商环境案件办得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我院针对已办结的涉营商案件,定期组织专班开展“上门回访”工作,本院检务督察部门联合办案部门组织成立涉市场主体案件回访专班,抽取2019年以来已办结的7件涉市场主体案件,分别采取电话回访和实地走访的方式开展办案回访,并针对“检察机关是否存在办案不规范,未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现象”“检察机关是否存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履行监督职责不力,未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情况”等问题制作了调查问卷,回访专班在走访过程中与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详细的沟通,逐项排查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违规突出问题,并现场征求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对检察机关的办案及回访,相关企业负责人均表示满意。

    巴东检察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不断解放思想,守正创新,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强烈的检察担当,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