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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多措并举,为乡村振兴提供司法保障。

【字号:    】        时间:2021-12-24      

     (通讯员:高园林)乡村发展有需要,人民群众有期盼,如何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乡村振兴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用法治方式推动乡村振兴有序进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打击侵害农村群众利益犯罪

紧扣党委政府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聚焦打击发生在身边的侵害群众利益刑事犯罪。针对县域多发的柑橘、茶叶领域的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分析发案原因和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助推部门行业建章立制,强化监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免受侵害。针对侵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权利的盗抢犯罪、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诈骗等刑事犯罪,在办案过程中积极追赃挽损,加强与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助力基层治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免受侵害。

二、在办案过程中拓宽司法救助思路

强化部门联动,拓展司法救助线索。院第五检察部不断强化与刑检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常规接受救助线索的同时主动探索有被害人案件的逐案摸排研判,拓展司法救助线索来源。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针对因为发案而导致失去主要劳动力经济困难的被害人、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衍生的“事实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司法救助从快审批从快办理,第一时间向县委政法委员会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汇报,二级联动,实现应救尽救。

三、法治宣传到家门口营造法治环境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方针政策,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承办检察官都要向嫌疑人和被害人做好释法说理和法治宣传的工作,力求案结事了法治深入人心。同时强化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司法部门的联动,同频共振,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等特殊时间节点,多部门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针对人民群众关切的人身财产权利自我保护、反电信诈骗、侵权责任主张等问题,以案说法,用与群众最易产生共鸣的语言把“遇事诉诸法律”的法治理念在家家户户传播开来,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乡村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