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

【字号:    】        时间:2021-01-11      

 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8日在巴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巴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郎艳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与县委政府同频共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打好战疫、战贫、战洪三场硬仗。
——这一年,我们全情投入疫后重振,用法治手段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稳预期。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8件77人,提起公诉209件296人,追赃挽损900余万元,服务民营企业12家。
——这一年,我们强化担当促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明法善治。化解矛盾纠纷96起,发出治理类检察建议29件,推动全县开展专项行动8次,全力落实司法为民“八件实事”,更好的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
——这一年,我们守护公平正义不辱使命,监督成效显著。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中的违法情形监督257件次,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6件。
——这一年,巴东检察的每一步都和着新时代的节拍,虽艰苦卓绝,但满怀激情。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4个集体和2名个人受到州级以上表彰,3名干警在州级以上业务竞赛中获奖,5个案件获评省级精品案件或典型案例,2次在全省作经验交流,《检察日报》《人民法治》等中央级媒体40余次推介巴东检察工作经验。
一年来,我们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主动作为,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服务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等重点工作。
(一)坚决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从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助力县委政府依法防控。联合政法各单位在全州率先出台《关于依法从快从重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引导人民群众支持配合防疫工作。办理涉疫案件3件,形成非常时期的法治引领。提前研判看守所防范措施,对79名出所人员进行“必审必谈”,保证依法办案与疫情防控相统一。12309网络检察服务中心疫情期间“不打烊”,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3次。督促行政机关在全县12个乡镇建立废弃口罩处置设施,防止疫情扩散。全院68名干部职工下沉社区,6名尖刀班成员一线战疫,全体干部职工自发捐款捐物12770元,43件案件按期审结,尽显非常时期的巴检本色。
(二)坚决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6件35人,追赃挽损678万元;办理养老保险领域诈骗犯罪24件34人,追回养老保险金277万元。围绕脱贫攻坚,严防因案致贫,向4名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起诉溪丘湾乡宋秀清占用扶贫资金案,追缴扶贫资金44.6万元。圆满完成牵头负责的4个村的脱贫攻坚任务,全体帮扶干警、2个尖刀班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围绕污染防治,开展长江大保护行动,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实现污染防治监督全覆盖。服务长江“十年禁渔”行动,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7件17人。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建立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机制【1】,打造大面山生态修复基地200亩,收缴生态修复基金18万元。督促保护国家级公益林37亩,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577亩。
(三)坚决助力打好优化营商环境“升级战”。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着力加强涉民企案件监督审查,切实做到“少捕慎诉慎押”,防止“办理一个案子拖垮一个企业”。依法对6名民营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4人取保候审,向法院提出缓刑建议3人。如办理某农业公司销售未检疫苗木案,综合考量企业带动就业、案件社会危害性等情况,作出不起诉决定,让公司重获生机。办理民营企业负责人张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评为省级精品案件。积极回应本地民营经济司法需求,制定“优化营商环境10条措施”,协助解决企业纠纷5件,让民营企业家安心经营、专心发展、全心创新。
(四)坚决保障打好扫黑除恶“决胜战”。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收官之年。三年来,我们坚持斗争决心不动摇、深挖彻查不松劲、依法严惩不含糊,深入清剿黑恶势力。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7件103人,移送犯罪线索125条,引导查控涉案财产1.84亿元。李佳彦、陈芳智、刘仕平、向方等涉黑涉恶主犯被判处12至18年有期徒刑,36人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所有涉案人员均被判处实刑。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社会治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9份,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
(五)坚决保障打好反腐败斗争“持久战”。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2件14人,起诉9件9人。提前介入5件,自行补充侦查3件。高质量办理原来凤县副县长杨斌、原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长吴胜奇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充分履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职能,向上级检察机关移交线索11条,协助查办案件1件。

二、奋发有为,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供检察保障
坚持将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实现从个案矛盾化解到社会面的系统治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巴东。
(一)把握新形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办理涉暴恐犯罪1件;办理故意杀人、抢劫、强奸、贩毒等严重暴力犯罪22件;办理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52件。对聚宝盆戴某某放火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快捕快诉。加大惩治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泄露个人信息等新型犯罪,开展“断卡”行动【2】,逮捕犯罪嫌疑人3人,斩断电话卡、银行卡的非法买卖链条,铲除电信网络诈骗滋生土壤。
(二)运用新思维,化解矛盾纠纷。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促进社会和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222件315人,适用率88%,被告人真心悔罪无上诉情况。因刑事和解、化解矛盾后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46人。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85件,平均开庭时间10分钟,提升办案质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8件74人,检察长接访20件21人,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群众来访、重复访分别下降27%、13%,初信初访案件得到有效稳控,全年无上行信访案。严厉打击非法信访,批捕起诉缠访、闹访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杜桃珍、张忠玉,有效维护信访秩序。
(三)适应新要求,服务社区治理。积极参与社区联防联控联排机制,抽调专人参加矛盾风险排查“百日攻坚”行动,指导乡镇社区化解12件信访“钉子案”、“骨头案”。发挥社区矫正检察职能,监督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管理,纠正违法行为43人,监督收监2人、撤销缓刑3人,防止再犯罪,保障社区平安。落实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第一时间选派优秀干部参与社区“尖刀班”,落实“双报到”,成立大党委、建立党小组,并在防汛救灾、应急处突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开拓新思路,促进系统整治。检察建议是近年来检察机关促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我们致力把个案正义延伸到类案治理。全年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9件。针对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税务监管等存在的漏洞,发出行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件,相关单位全部采纳并整改。检察建议推动全县开展系统综合整治8次。如办理占用耕地非法建造活人墓案件,督促开展全县殡葬活动综合整治;办理某污水处理厂非法排污案件,督促开展全县污水处理专项行动。
(五)谋划新举措,引领法治观念进步。将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化法治“供给侧”改革,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开展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公开送达12次,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执法人员、律师、当事人等参与以案释法,把案件依法处理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打造阳光司法,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8条、法律文书225份,邀请社会各界10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发布官方微博5400条、微信252条,引导群众信仰、尊崇宪法法律,传播法治正能量。

三、担当善为,为人民安居乐业展现检察担当
人民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检察机关就做什么。2020年我们真诚、真心、真意做好司法为民“八件实事”【4】。
(一)以检察关怀呵护未成年人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强奸、猥亵未成年人恶性案件4件。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不批捕2人,不起诉7人。与县纪委监委、县教育局等10家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建立“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首次监督摸排全县148所学校、19家医疗卫生单位共计4825人,辞退3名有违法记录员工。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5】为载体,加强检校共建,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线上线下开展法治宣讲,覆盖中小学生3500人。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督促整治中小学附近餐饮服务无证经营、商店违规出售香烟等问题,为孩子们健康成长筑起“防护墙”,织密“安全网”。    
(二)以检察公心保护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民生问题。我们持续开展“惩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重点排查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等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5件,均整改到位。如2020年10月,我院联合行政部门对全县冷链食品全面排查,对进口肉外包装未进行核酸检测、食品存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消除隐患。
(三)以检察真诚维护生产生活安全。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在全县12个乡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针对水流坪水库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养殖公司仍然在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放养殖废弃物情况,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县法院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加强对消毒餐饮具安全保障,对民生消毒餐具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行政部门随即对全县消毒餐具公司全面检查。我们还时刻紧盯公共场所的窨井盖、游泳池水质等与群众关系紧密的安全“小问题”,从细微处呵护人民生活。
(四)以检察真情服务乡村振兴守护美好生活。围绕乡村振兴总要求,部署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就农村垃圾处理、饮用水安全、农民工工资、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等方面办理案件48件。如开展“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活动,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件,帮助农民工追回报酬109万元。对大支坪镇一专业合作社种植药材涉嫌诈骗案依法审查,查明不构成犯罪,遂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合法经营。
四、强化监督,为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履行检察使命
更好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依法及时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为民排忧解难。
(一)突出主导责任,做优刑事检察。以客观公正为原则,坚持既打击犯罪,又保护无辜。深刻把握刑事案件重罪率下降,轻罪率上升的重大变化,树牢“少捕慎诉”理念,对情节轻微、无社会危害性或证据不足案件决定不批捕8人、不起诉56人。在县公安局和县法院设立派驻检察室,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的同步监督。监督立案16件、撤案6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追诉漏犯9人、漏罪1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法院已改判。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纠防超期羁押35人,监督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收监43人,监督执行财产刑36人,执结金额230万元。
(二)突出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基础,坚持既监督纠正违法,又注重维护审判权威。全年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被法院采纳,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2件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并及时做好释法说理。持续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对2件民间借贷案件涉嫌虚假诉讼行为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被采纳。与县法院共同破解执行难问题,对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形监督5件。如办理向某某执行监督案件,发现被执行人黄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存在执行行为违法,我院及时纠正,县法院已恢复案件执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突出争议化解,做实行政检察。以案结事了政和为核心,坚持既监督行政审判,又积极化解矛盾。针对部分行政案件案虽结、事难了的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受理行政监督案件4件,通过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如当事人刘某某认为黄土坡整体搬迁中县政府行政行为违法,刘某某经一审、二审及再审均败诉,提请检察机关监督,我院通过审查,认为法院判决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但当事人生活困难问题未得以解决,于是与县水利局、信陵镇政府共同努力,最终促成长达5年的案件圆满化解。
(四)突出规范有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牢把握“既当好公共利益代表,又监督依法行政”的定位,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向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坚持把诉前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件,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创新开展诉前磋商7件,检察机关与各行政机关就公益受损问题充分讨论、达成共识,行政机关整改到位后不再发检察建议,效果良好。积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监督纠正国有资产流失、国有土地闲置等问题。

五、锤炼党性,为铸造过硬队伍提升检察自觉
着力抓实政治建设,落实法治建设,做实检察建设,确保检察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一)政治建设坚强有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县委工作部署,做到践初心、担使命、勇作为。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及县委政法委专题报告工作7次、向县人大和县政协当面报告工作3次。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初心使命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强化意识形态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二)作风建设常抓不懈。坚持严管厚爱,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次、检务督察48次。狠抓“三个规定”执行【6】,对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事项,做到“逢问必录”,全年共记录报告有关事项38件。自觉接受派出纪检组监督,常态化开展教育整顿、以案促改等活动。自觉接受州检察院党组与县委联合巡察,持续把讲政治、守纪律要求落实到工作各个方面。
(三)司法体制改革巩固提升。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规范以案-件比【7】为核心的质效评价体系,强化办案流程监控,健全执法档案,办案质量稳步提升。全年共开展案件评查3次,评查案件653件,对瑕疵案件启动责任追究,倒逼能力素质提升。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首次开展员额检察官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6名院领导带头直接办理案件173件。
(四)接受监督强基固本。与行政机关、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门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共同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始终坚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县政协第九届五次会议精神,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决议决定、交办案件及各级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共计85件逐条研究,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走访代表委员100余人次,邀请视察工作、评议案件35人次。2020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我院认罪认罚工作情况报告,高度肯定并全票审议通过。
各位代表,法治安邦,方有人民安居乐业。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过去五年,我们协同其他政法机关奋力开拓法治巴东、平安巴东新局面,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从61人下降至22人,年均下降率12.8%,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满意度测评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公益诉讼监督依法行政成效明显,办案数量年均上升35%,法治政府进程加快。以案说法制度化,司法为民更贴心,法治服务作用有力彰显。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渐趋完善,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客观公正的理念得到全面贯彻,司法治理能力稳步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导的结果,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也是全县政法干警坚守初心、弘扬法治、勇于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新理念的落实有差距,参与社会治理主动性、积极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差距,存在重配合协调、轻监督制约问题。三是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有差距,监督制约机制仍需完善。四是队伍整体素能与新时代新要求有差距,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全面从严治检压力传导不够。对此,我们都将着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交汇之年,我们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围绕 “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围绕“五个巴东”建设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水平的监督办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更高站位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检察制度优势。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县委汇报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结合检察职能,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握“十四五”规划新要求,强化战略思维、全局思维、底线思维,深化执法司法供给侧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县。
二是以更实举措服务新发展格局,担当检察职责使命。服务“六稳”“六保”,继续加大力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闯关攻坚、转型升级。紧紧围绕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战略目标,加强区域协调联动,依法从严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加大打击涉农犯罪力度,为建成“三区一枢纽”及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以更大力度推动平安巴东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紧盯经济金融风险、社会矛盾风险、个人极端风险,加大源头治理。推进扫黑除恶“六建”【8】工作,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检察环节社会治理能力。
四是以更硬作风强化履职自觉,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刑事检察统筹性,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落实新司法理念。着力提升民事检察精准性,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在审判程序、裁判结果、民事执行等关键领域发力。着力提升行政检察主动性,补齐短板,增强行政检察影响力。着力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实效性,与行政机关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监督格局。
五是以更高标准建设检察队伍,提升监督履职能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四个能力”为抓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加快提升领导力,发挥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主导作用;加快提升执行力,做到反应迅速、态度坚决、落实有力;加快提升战斗力,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专业训练、实践锻炼;加快提升创新力,突出特色,打造亮点,以业务树品牌,以品牌树形象,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
 

各位代表,风雷激荡立潮头,勇毅笃行写华章。新蓝图、新征程、新起点,我们将识变、应变、求变,保持使命必达、奋勇争先的决心,为巴东“十四五”发展蓝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检察业绩献礼党的百年华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