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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

【字号:    】        时间:2019-12-30      

 

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218日在巴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巴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郎艳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开拓奋进、忠实履职,服务巴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展现检察新担当和新作为。一年来,共受理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93人,同比下降26%;受理移送起诉453人,同比上升31%;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中的违法情形监督203件次;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9件。

一、守初心、担使命,服从服务大局

站稳政治立场,以扎实办案为基础,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精准服务大局。

(一)扫黑除恶更深入。紧跟中央节奏,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批捕涉黑涉恶案件1163人,提起公诉1348人。严把案件质量关,对刘仕平、陈芳智、向方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41次;对李佳彦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提出补充侦查意见150条,并由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不拔高不凑数,纠正漏诉1人、漏罪1起,纠正侦查机关违法4次,保证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运行。打伞破网再推进,打财断血再加强,移送犯罪线索27条,“保护伞”线索8条,监督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针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基层治理。

(二)法治扶贫更精准。严惩扶贫领域腐败,起诉扶贫领域“蝇贪”“鼠窃”3人。与县扶贫办共同制定司法救助实施意见,防止刑事被害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发放救助金5万元。坚决惩治严重扰乱扶贫秩序行为,起诉相关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7人。全院51名干警定点帮扶5个村217688人,选派6名干警组成两个尖刀班驻村,筹集经费30万元投入扶贫村,圆满完成定点扶贫任务。

(三)化解风险更稳妥。围绕重要时期安保维稳、创信访“三无”县市目标任务,组建专班连续4个月动态排查风险隐患。逐案开展案件风险评估,化解各类风险20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审慎稳妥办理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如办理张某清集资诈骗案,及时疏导46名被害人情绪,并督促扣押涉案资产,追赃挽损近百万元。

(四)服务民企更贴心。落实“新鄂检十条”,立足专业办案,提供精准法律服务。起诉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犯罪19人;起诉侵害企业利益的贪腐犯罪6着力营造企业健康成长的环境。办理企业涉罪案件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充分考虑长远发展,对4名涉嫌轻微刑事犯罪的企业管理者从轻处罚。如商贸公司总经理黄某勇将银行贷款高利转借他人非法获取利益,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在其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赃后建议从轻适用缓刑。开展“法律宣传周”,为30余家民营企业在加强管理、预防犯罪、权益保护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二、勇担当、善作为,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健全公共安全机制。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规范社会秩序。重点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多发高发犯罪,惩治村痞、村霸,突破社会治理难点。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7人,起诉涉毒涉赌犯罪55人,起诉涉枪涉爆犯罪3人。适应犯罪形态新变化,起诉“套路贷”“校园贷”等所涉诈骗、敲诈勒索犯罪33人。

(二)继续深入反腐败斗争,净化政治生态。监察与检察配合有力、衔接规范,全年共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3人,提起公诉8人。积极发挥诉前职能作用,提前介入调查11次,提升审查起诉质效。依法对原鹤峰县县委副书记、县长胡平江、原野三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陈千国等人提起公诉。

(三)全面落实认罪认罚,化解社会戾气。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努力用较小的刑罚成本争取更好的治理效果,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社会戾气。如11名临近高考的学生殴打他人造成轻伤,事后均认罪认罚、诚心悔过,经公开审查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社会效果良好。全年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165人,其中认罪认罚后不起诉15人,向法院提出从宽量刑建议150人,采纳率达95%

(四)密织未成年人保护网,呵护祖国未来。严惩性侵、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等犯罪,批捕8人。对涉罪未成年人该严惩的不放纵,该从宽的落实好特殊政策。未成年人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不批捕5人、不起诉3人,应当依法惩戒的批捕7人,起诉13人。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与县妇联等单位共同开展预防性侵、远离毒品等主题宣讲,涵盖中小学3000多人。携手县教育局督促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校园性侵强制报告、宿舍封闭管理等制度,切实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这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办好。

(五)打造“枫桥经验”检察版,传递法律温度。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全年接待来信来访82人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让群众不在无尽等待中积蓄负面情绪。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防止被害人变成“上访人”。加强普法宣传,对“建群抢红包”变相赌博、非法集资及花样繁多的诈骗手段及时提醒,防止老百姓上当受骗。用检察建议协助解决社会治理问题,如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机动车非法营运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促进专项治理。

三、转理念、强定力,坚持客观公正

加强司法监督,纠错与救济并行,保障宪法和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一)既做犯罪的追诉者,也做无辜的保护者。监督追诉漏犯5人、追诉漏罪6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23人,不起诉19人。积极办理潘某国家赔偿案。在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环节严格把关,紧盯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及不当立案等问题,办理立案监督8件,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纠正意见8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已改判或发回重审。

(二)既督促“高墙内”规范文明执法,又监督“高墙外”严肃刑罚执行。开展“驻所检察+巡回检察”3次,督促看守所整改安全隐患20件。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11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办案单位全部采纳,对超期羁押的21人予以纠正,开展讯问合法性审查37人,受理在押人员控告举报案件18件。统一刑罚执行,监督4判实刑未入狱的罪犯收监,督促执行财产刑案件11件,执结金额70余万元。监督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纠正社区矫正违法行为16人次。

(三)既监督民事诉讼公平,又保障行政诉讼公正。着力发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补齐法律监督短板。审查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件,调查核实28次,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调阅执行案件120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3件,移送虚假诉讼案件线索2件。对于多数没有问题的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共同维护法律权威。

四、破难题、创品牌,守护公共利益

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用检察建议监督公权力正确行使。全年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39件,同比上升48%

(一)守护长江之“腰”取得新成效。办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0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467亩、清运固体垃圾60吨、恢复林地面积121亩,监督非法捕捞者放流成鱼109公斤、鱼苗5.6万尾。野三关镇三峡酒厂至青龙桥河沿线长期雨污混排,近500亩农田遭受污染威胁,发出检察建议后,县住建局等单位积极整改落实。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直播我院“倾情守护长江之腰”公益诉讼工作,观看达3000万人次。

(二)守护食品药品安全展现新作为。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当做“家事”,重点在药品管理、食品质量、农产品农药残留等群众关注领域开展专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消解民生痛点。针对夜市店主李某铺在火锅中添加“头痛粉”药品一案,提起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获刑8个月,同时被判决支付12万元惩罚性赔偿金,并公开赔礼道歉,达到办理一案、震慑一方、警示一片的效果。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监督,对水布垭镇水流坪水库、野三关镇车沟水库等一级水源地遭受污染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三)汇聚多方力量形成新理念。牢牢把握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处理好依法监督、维护公益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的最佳状态,全年立案35件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单位均在诉前阶段积极整改。利用“两法衔接”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案件,与行政执法形成良性互动。积极回应人民代表监督,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我院从人大代表处获悉沿渡河镇偷盗古茶树线索,次日即开展实地调查,及时督促对299株百年古茶树进行保护。积极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率先开展安全生产、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探索,立案5件。今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调研我院公益诉讼工作,确定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对接工作机制,公益诉讼的环境和氛围持续向好。

五、严纪律、促管理,打造检察铁军。

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我们以“品质巴检”为抓手,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全年集体受到各类表彰9次,个人受到表彰6次。我院在全国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上作为基层代表交流经验,献礼祖国70周年的新媒体作品荣获省院一等奖,干警覃丹凤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一)坚持政治建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报告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对党绝对忠诚铭刻在灵魂里、熔铸在血液中,保持高举旗帜、听党指挥的政治本色。

(二)坚持改革强检。深入推进制度创新、理念创新、实践创新,激发内生动力,破解发展难题。率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将原14个科室整合为9个部门,检察工作以全新的理念和模式运行。进一步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内部管理从单向监管向综合协同转变,建立责任和待遇相匹配的检察官履职制度。围绕检察新理念,解决不会监督、不善监督问题,开展“巴东检察大讲堂”,持续提升干警素质能力。

(三)坚持从严治检切实把法纪、规矩、道德戒尺牢记在心,保持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的良好形象。定期通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落实干预、插手办案月报告制度,警醒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外部监督倒逼规范办案,以公开促公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调查取证等17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宣告等活动20人次,公开法律文书498份,阳光司法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各位代表,巴东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之间还有较大差距,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司法改革的整体性、协调性还有待增强,检察队伍贯彻新理念、适应新业务的能力还有待提升,全面从严治检依然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使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五个巴东”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上做深做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方方面面。

二是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上善作善成坚持胸怀大局,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努力为巴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坚持司法为民,依法严惩侵害民生民利犯罪,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在四大检察平衡发展上深耕细作。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以更大力度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各项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在深化改革创新上久久为功。加快完善司法体制改革,健全与检察权运行相适应的新型监督管理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

五是在全面从严治检上务实重行。深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着力锻造一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潮平岸阔催人进,初心扬帆正当时,巴东检察将不负时代不负人民,在新的一年,坚定信心、尽锐出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