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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年)

【字号:    】        时间:2015-01-13      

——2015113日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巴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向宏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适应反腐斗争新常态,加大用法治方式惩防腐败力度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632人,同比分别上升60%39%。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421人,渎职侵权案件21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万元。查办大案56人,如查处的大支坪镇财经所原所长邓某贪污案,涉案金额26万元,沿渡河镇野马洞村原支部书记曹某贪污、挪用特定款物、非法倒卖土地案,涉案金额130万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案件7人,如县人社局原副局长张某贪污案、东壤口镇党委原副书记田某贪污案、县城管局原副局长柳某玩忽职守、受贿案;查办窝案串案13人,在查处村干部曹某犯罪案件时,一并查处了沿渡河镇政府干部黄某受贿案、蒋某挪用公款案。

  积极查处“小官大腐”案件。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在农业、税务、征地补偿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查处职务犯罪案件89人,其中查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3人,包括东壤口镇牛洞坪村原书记付某等贪污惠农资金案、金果坪乡大房坪村原主任覃某贪污低保款、移民款案。

  加大预防工作力度。自觉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融入党委领导、各部门协同的社会化大预防格局,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和检察机关重点推进作用。深化预防专项报告及预防调查工作,撰写的非公经济领域预防报告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与县直重点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互通情况。开展预防警示教育20余次。注重预防成果转化,结合查办案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管理、加强防范的检察建议16件,其中针对村干部职务犯罪多发提出的预防建议,获县委、人大主要领导签批,并转交相关部门出台具体的监管办法。

  完善职务犯罪举报、查处机制。拓展人民群众举报腐败犯罪的渠道,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加强“12309”综合举报受理系统建设,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设立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等;加强举报线索集中统一管理,规范流转程序,及时核查处理,受理举报线索35件。坚持举报宣传奖励,服务反腐工作大局,根据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相关规定,对8名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共发放奖金4.2万元。

  二、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以法治实践推进社会治理

  认真履行批捕、公诉职责,坚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依法严惩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年共批准逮捕104151人,起诉169254人。其中批捕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案件17人;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231人;起诉“两抢一盗”案件3048人;通过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护了人民利益,净化了社会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

  以执法办案为依托,积极推进平安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并根据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社会治理的建议。如20148月,检察长接到控告称野三关镇有人开设赌场、放高利贷、肆意殴打、拘禁他人,涉及黑恶犯罪,检察长立即签批意见启动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人,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10人,移送起诉10推行涉罪未成年人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设立“青少年维权岗”,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13次,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14次。

  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依法决定不批捕、不起诉或建议人民法院从宽处罚,促进矫正犯罪、修复社会关系。全年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817;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811人。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完善民生服务热线,加强检察长接待,真诚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全年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54次,处理突出涉检矛盾8件,解决三年以上持续上访积案3件。

  三、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促进形成严密法治监督体系

  深入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和法治建设。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在监督侦查活动方面,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7;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5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7;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案件17件,其中启动法律监督调查机制6件;在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7人;追诉漏罪4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7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在监督刑事审判方面,全年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8起;提出量刑建议214人,法院采纳202人,提出抗诉56人,均得到恩施州人民检察院的支持。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着重开展三项专项检察活动,即法院直接决定保外就医案件专项检察活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以及法院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通过专项活动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30份,其中纠正保外就医未定期、实刑犯未交付等违法行为13件,纠正强制医疗未交付1件,监督社区矫正机关规范管理社区矫正对象16件,对严重违反《社区矫正办法》的社区矫正对象建议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4人次。强化对在押人员的人权保护,促进监管场所的安全,全面落实“五项体检”,确保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审讯和羁押期间的身体健康权。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加强和规范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全年共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9件,其中对27件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行政不作为案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对10件审判、执行活动不规范的民事行政案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对3件审查后认为判决错误的民事行政案件已建议州院提请抗诉,对9件认为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

  四、紧扣检察工作职能,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以大局为重、以人民利益为念,努力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

  着力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大对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418人;强化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起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1030人。积极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推进招投标活动中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商务诚信的建立,全年共查询行贿犯罪档案1200次。

  着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突出对重点项目及重点工程领域的法律监督,对在建的巴野公路、车沟水库等5个国家重点工程,建立检企联合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及时跟踪监督,保障政府资金投资安全。进一步深化、细化服务企业发展举措,完善落实《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服务企业活动的实施方案》,走访野三关工业园区、溪丘湾经济生态园区等多家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建立检察工作服务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打击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犯罪专项工作,起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2626,制毒贩毒案件711人,依法介入重特大事故调查8次;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保护机制,起诉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犯罪1111人;加大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如针对2013年度因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我县多次发生工人堵桥堵路的问题,2014年我院通过清理,及时建议行政机关督促17家建筑企业向社保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40万元,确保年末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加大对刑事诉讼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全年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元。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促进严格规范执法

  以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基点,深入推进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坚定检察队伍的理想信念,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群众意识。按照中央和地方的部署,我院按照“为民、务实、清廉”总要求,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群众工作意识,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对活动中收集的103条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制定6个方面22项整改措施,形成了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制度,全年“三公经费”85万元,同比下降21%,公车维护费用17万元,同比下降37%,无公款旅游等违规开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如对网民举报我院警车违规停放的问题,经查实后,院党组对事件直接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分别作出了严肃处理。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群众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

  强化执法活动内部监督制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建立系统内的惩防腐败体系,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评估,对各个岗位尤其是涉及到人、财、物的部门系统排查风险,提前预防警示。强化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提请上级院审查决定逮捕、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上下两级院同步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案件集中管理,加强案件流程监控,确保案件无超期情况;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及危机处理机制,进一步明确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责任主体,严守办案纪律。全面加强检务督察,坚守冤假错案底线,严把证据关,全年对3件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强化外部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措施,认真开展结对联络活动和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广泛深入听取意见。11月,我院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通过“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平台,邀请社会各界群众代表走进检察院,“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征求群众代表意见。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执法办案等作用,办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35件,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23人。

  六、坚持深化改革,增强检察工作活力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关的部署,全力支持配合司法改革、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

  全力支持配合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组织专班对本院的人员编制、经费、资产等情况进行摸底清查。按照要求严格干部人事管理,未突击提拔干部,未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创造条件。针对干警对改革的疑虑、困惑,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持思想、队伍和工作稳定,为改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认真落实三项改革任务。一是逐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完善受理、审查机制,加强依法纠错、释法说理、息诉维稳和司法救助,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165件,接待来访群众113人,办理国家赔偿案1件,司法救助4件。二是深化检务公开,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流程和结果,全年发布微博1102条,微信119期。三是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范围,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知情权保障机制以及履职保障等,配合州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提出对一名原任监督员因涉嫌犯罪撤销资格的建议。

  深入推进三项工作机制创新。一是推进诉讼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建设,首次与县16家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全年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办案转变模式、转型发展,认真落实建立新型检律关系、“前紧后松”办案模式等11项具体任务,构建检察官和律师相互尊重、相互监督的新型检律关系,全年接待律师阅卷32件。三是积极推进组织体系建设,县看守所10月搬迁完毕后,我院圆满完成高检院第四届二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申报工作;派驻野三关镇检察室已通过审批,正在建设中。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强有力的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惩治和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二是法律监督工作的措施还不够有力,监督成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队伍的素质和履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还不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巴东检察院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上来,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创新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着力强化自身建设,稳步推进改革创新,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

  一是以更大的决心满足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期待。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进一步完善与纪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增强反腐工作合力;重视抓好职务犯罪预防,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二是以更务实的态度满足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期待。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等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加大惩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发展稳定的刑事犯罪。

  三是以更到位的监督满足群众对公平公正的期待。重点监督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非法取证等问题,严防冤假错案;全面开展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行为;不断加强民事诉讼监督,积极探索提起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

  四是以更贴近的理念保障改革发展大局。紧扣巴东发展战略,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加大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力度,依法查办和预防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等方面的职务犯罪,依法打击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加大对生态资源的保护力度。

  五是以更扎实的举措推进检察改革创新。湖北是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我们将准确把握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在上级机关领导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工作,确保改革举措贯彻落实。

  六是以更严格的标准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持续推进队伍能力建设,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坚决反对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守法治,秉公司法,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为巴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