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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3年)

【字号:    】        时间:2014-11-19      

——201416日在巴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巴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向宏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服务大局,主动融入全县中心工作,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保障巴东发展战略实施。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参与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市场秩序健康发展,共批准逮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5人,提起公诉69人;依法打击破坏资源环境犯罪,起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犯罪嫌疑人34人;依法打击发生在国有企业中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国有企业中贪污贿赂犯罪413人。及时介入重点工程,跟进项目审批、招投标、决算验收等环节的职务犯罪预防,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扩展到所有公共资金使用领域,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9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强化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经济建设职能,细化、实化服务企业发展举措,着力保障企业市场竞争权利、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优化企业权益保障环境、满足企业公正司法诉求,建立起检察工作服务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如去年年初,我院一举查获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宜巴高速公路某项目部工作人员与社会人员相互勾结贪污公司财物的窝案串案413人,涉案金额300余万元。办案中,按照有关规定将追缴的赃款160余万元全部返还给该项目部。本案的及时查处,为企业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增强了企业在巴东建设投资的信心,为宜巴高速按期全线贯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着力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 

  依法惩治危害民生犯罪。积极参与校园周边地区集中整治,坚决惩治妨害学校管理秩序的犯罪,共批捕、起诉2起社会闲散人员向在校学生强收“保护费”、无故殴打在校学生的寻衅滋事案,净化了校园环境。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依法介入重特大事故调查,查办重大事故背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犯罪13人。 

  重视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权益保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严格依照新刑事诉讼法设立的特别程序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年对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以无逮捕必要做出不予逮捕的决定,对2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在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使他们得以重返校园。加强对妇女儿童、精神病人、残疾人、老年人的司法保护,起诉强奸妇女、拐卖妇女儿童等各类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犯罪嫌疑人11人,对一名实施犯罪行为的精神病人申请强制医疗。积极开展刑事司法救助工作,共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金1.5万余元。 

  积极搭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平台。加强“12309”综合举报受理系统建设,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设立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网上查询平台、检察官方微博。以整村推进扶贫帮困、“三万”活动、干部“结穷亲”、“四进四访”等活动为载体,推动检察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经常化。加强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检察“举报宣传周”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关注度、知晓度。 

  三、坚持宽严相济,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3719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6161人,不批准逮捕2133人。共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189276人,经审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67258人,上报州院及移送其他检察院管辖55人,不起诉1823人。案件批捕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对重大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批捕、起诉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4人,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嫌疑人16人。持续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起诉“两抢一盗”等侵犯财产案件4671人。集中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推进打黑除恶、禁毒等专项行动。共批捕贩卖毒品等涉毒犯罪嫌疑人15人,批捕、起诉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恶势力犯罪嫌疑人17人。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安全感,促进平安巴东建设。 

  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对初犯、偶犯和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33人、不起诉23人。启动刑事和解程序,对7177人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使许多邻里之间沉积多年的怨恨得以释怀,化解了矛盾。推行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说理制度,促使申诉人息诉罢访47件。坚持热情接待,细心疏导,依法办理群众信访91件,检察长接访18件次。 

  更加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开展对在押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县公安局形成会议纪要,建立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长效工作机制,全年共对27名犯罪嫌疑人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其中25人变更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绿色救护通道,全面落实“五项检查”,确保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审讯和羁押期间的身体健康权。认真听取被害方意见,切实保障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健全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等权利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检察官和律师相互尊重、相互监督的新型检律关系。 

  四、坚持惩防并举,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关系民生、侵害群众权益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深入查办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02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16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0余万元。 

  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建立了职务犯罪系统预防、重点预防、个案预防体系,先后在县财政、安监、人民医院等近20个部门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并以《反渎职侵权促依法履职》为题,在县委中心学习组对全县科级以上干部进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集中教育。对宜巴高速、黄迁工程等6个投资额度较大的建设工程项目开展“一对一”的专项预防。结合查办案件,认真查找发案单位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管理、加强防范的检察建议9件。 

  五、坚持宪法定位,全面开展诉讼活动监督,着力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把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努力拓宽监督领域,完善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79人,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1件。纠正漏捕7人,追诉漏罪5件,追诉漏犯8人。与县交通、环保等十四家行政机关建立行政执法案件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专项活动,督促行政机关移送侦查机关立案1111人。开展法律监督调查2828人。依法监督侦查机关侦查活动,办理侦查活动监督案件10件。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全年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167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4次,对重大案件的判处进行了有效监督。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纠正超审理期限、超期送达文书2件。对确认为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案件6件,均得到了上级检察院的支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注重质量”的原则,实行犯罪事实举证与量刑举证分离,深入开展量刑建议工作,共提出量刑建议103件,法院采纳95%以上。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全面履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责,准确把握监督范围,综合运用抗诉与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构建以抗诉和建议相结合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格局。共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2件,经审查决定支持监督申请20件,向县人民法院及相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请州检察院抗诉1件。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对全县缓刑、假释、管制和暂予监外执行四类社区矫正人员及公安机关监管的剥夺政治权利人员进行检查监督,纠正脱管漏管12人,对2名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人员建议法院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加强对看守所的执法监督,共纠正各类执法和管理问题5起,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科学管理。确保无一起安全事故发生,无超期羁押情形。 

  六、坚持强基固本,大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以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基点,深入推进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转变工作作风。先后组织干警开展了“两转两抓”活动、“正装洁容、正风肃纪”整训活动以及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专项学习教育活动,采取专题辅导、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坚定干警理想信念,增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五个严禁”、“四个不准”,深入开展“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大讨论活动,采取全院干警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全面查摆“四风”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促进作风转变。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相关决议和审议意见,对审议中人大代表提出的7项意见和建议专题研究改进措施,将每一项意见和建议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并分阶段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人大代表。去年11月,邀请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及部分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报告了全年检察工作情况,会后迅速落实了县人大在视察中提出的二项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虚心征求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采取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人士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听取批评、建议。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举办“检察公众开放日”等活动,邀请3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组织人民监督员对我院自侦案件615人进行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我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搜查等活动4次,办理监督意见和建议37件。加强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建设,为各界群众提供了解检察机关的渠道,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严格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提请上级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上下两级院同步审查制度。全面开展检务督察,进一步完善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全面推进案件集中管理,加强案件流程监控,按照“全面管理、统分结合、分工负责、统筹协调”的执法管理模式,变事后监督为事中监督,变静态监督为动态监督,确保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开展案件评查及专项检查,严把案件质量关。 

  狠抓执法规范化和办案安全建设。深刻吸取典型案件教训,牢固树立“理性、平和、规范、文明”执法理念和执法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规范、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和办案安全建设。投资40余万元,按照实行强制物理隔离、双通道双区域建设和同步录音录像“全天候、全覆盖、全联通、全储存”的要求,对原办案工作区进行升级整改。通过狠抓硬件设施投入,提升物防、技防能力,为规范执法、安全办案提供了良好基础性保障。严格执行办案工作区管用分离、看审分离和审录分离制度,形成多方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及危机处理机制,进一步明确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责任主体,严守“四个绝对禁止、一个必须实行”办案纪律。通过狠抓制度落实,不断增强规范执法意识,为规范执法、安全办案建立了良好制度保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政协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县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惩治和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二是法律监督工作的措施还不够有力,监督成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队伍的素质和履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还不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14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一手抓检察队伍建设,一手抓工作任务落实,勇于担当,履职尽责,为促进巴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今年,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工作。立足检察职能,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惩治和预防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重通过加强法律监督,推动全县各项事业的法治化。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严厉打击、监督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群众工作措施,提高检察工作亲和力。 

  二、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犯罪,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促进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动提升平安巴东建设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三、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重拳出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严肃查办大案要案,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积极参与对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更加注重源头治理,深入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效。 

  四、进一步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认真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关于强化诉讼监督的规定,牢固树立监督为本的观念,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构建更加健全完善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促进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五、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通过深化全员教育培训等途径,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水平,强化对检察人员的监督管理,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巴东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