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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2年)

【字号:    】        时间:2014-11-19      

——2013113日在巴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向宏明 

各位代表: 

  根据安排,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和2013年的工作思路,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扎实推进,为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强化职能,服务和保障全县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谋划检察工作,不断完善服务措施,努力维护和优化投资、创业和发展的法治环境。 

  履行职责,服务和保障全县发展战略实施。一是服务保障“绿色巴东”建设。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着力保护生态环境。全年起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犯罪嫌疑人26人。二是服务保障“文化巴东”建设。注重打击扰乱文化市场秩序犯罪,营造健康的文化环境。三是服务保障“富裕巴东”建设。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全年起诉非法经营、经济合同诈骗等犯罪嫌疑人10人。我院成立了服务保障全县经济发展办公室,派专人联系重点企业,强化对侵害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案件的诉讼监督,重点打击阻碍我县支柱产业发展、“一区多园”建设、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等事关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的违法犯罪,为经济发展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四是服务保障“和谐巴东”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出席公开庭审判活动等途径,不断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忠于职守,服务和保障民生。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刑事犯罪。全年起诉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放高利贷谋取暴利的犯罪嫌疑人49人。二是把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损害群众生命健康犯罪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参与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全年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伪劣商品的犯罪嫌疑人2人。三是深入开展扶贫开发工作。一年来我院牵头对口帮扶溪丘湾乡后坪村,通过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了当地民众生产生活条件。四是开展查办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抓住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认真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等专项工作,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全年查办发生在新农村建设和民生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55人。 

  二、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履行打击和预防犯罪职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履行批捕、公诉职责。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5420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42189人,不批准逮捕1220人。全年共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29342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52359人,报送州院审查起诉811人,不起诉89人,公安机关撤回56人,退回补充侦查2037人。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一是严厉打击严重侵害人身权利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重伤等严重暴力犯罪1617人,起诉及上报州院审查起诉2121人(含上年结转,下同)。二是严厉打击侵犯财产犯罪。全年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4269人,起诉5183人。三是严厉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全年批准逮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834人,起诉4997人。通过打击处理,有效震慑了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一是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坚持检察长接待、下访、巡访和联合接访等制度,健全社情民意征集、转化、反馈机制,增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实效。全年共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52件(次)。二是强化落实维稳责任。强化涉法涉诉信访首办责任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落实好省党代会及党的十八大期间稳控措施,全年无涉检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发生。三是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强化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主动做好隐患排查、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百日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全年成功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5件。四是对轻微刑事犯罪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对刑事和解的案件,全年不批准逮捕710人,不起诉66人,建议法院从轻处理3030人。五是答疑说理。对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案件全部进行了答疑说理,促进息诉罢访。 

  发挥监督成果,促进综治及创新社会管理。一是利用检察建议,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在执法办案中注意发现社会管理问题,全年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4份,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了整改。我院在办理一起非法制售“地沟油”案件时,因使用“地沟油”餐馆有违法违规行为,随即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迅速在全县开展了“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治理,既净化了食品市场,又建章立制促进了市场监管。二是加强社区矫正检查监督。全年共核查监外执行罪犯776人,其中解矫439人,现有矫正人员337人。检查中,纠正脱管漏管14人,建议对8名违反有关规定的矫正对象给予警告处分,建议收监执行1人。对社区矫正管理中的问题及时建议进行整改,有效防止监外“五种人”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创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帮教方式。针对青少年身心特点,建立检察机关、学校、家庭、社区“四位一体”帮教模式,努力挽救、帮助失足青少年。我院侦查监督科被共青团湖北省委、省检察院等16家单位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四是试行附条件不起诉①。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品行情况调查、召开联席会议、落实具体帮教、设立考察期限等工作,对11人试行附条件不起诉,并跟踪督察,有效促进被不起诉人改过自新。 

  三、强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我院克服反贪机构重组、办案力量不足的困难,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深入查办了发生在民生民利等重点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以及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不作为、滥作为等职务犯罪,努力营造清廉的政务环境。全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69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33人,渎职侵权犯罪36人,法院有罪判决510人(含上年结转),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一是开展预防专题讲座。我院先后在国税、电力、烟叶等重点行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4场次,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送去了“廉政清风”。二是个案预防。进行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全年结合办案开展警示教育6场次。三是提出检察建议。加强对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分析,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预防对策检察建议6份,并监督落实。四是开展预防调查和咨询。全年共进行职务犯罪预防调查5次、预防咨询8次,促进有关单位完善廉政措施。五是提供行贿档案查询。与县有关单位加强联系,提供行贿档案查询62次,增强职务犯罪预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四、强化诉讼监督和自身执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认真执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相关法规,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和自身执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一是加大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全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4人,纠正漏捕6人,追诉漏罪漏犯45人。二是健全和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信息交流与沟通,做到重大案件及时掌握、逐案登记、跟踪监督。全年共查询行政执法案件1820人,监督移送立案侦查89人,法院已判决57人。三是加强引导侦查。全年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53份,参与重大案件讨论8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5件(次)。四是规范“另案处理”工作。我院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出台“另案处理”实施意见。对清理出的201012月至201112月“另案处理”4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依法处理。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一是增强监督实效。将监督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把好派员出庭关和事后审查关,全年共书面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二是加强刑事抗诉工作。全年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件。三是进一步深化量刑建议工作。全年共提出量刑建议118次,法院采纳率95%以上。四是为适应刑诉法修改,开展简易程序审理出庭工作。全年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案件164276人,出庭支持起诉率100%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一是加强对看守所日常执法检查和安全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9份,看守所及时进行了整改。通过进行安全检查、召开联席会议、狱情动态分析、与在押人员谈话等监督工作,看守所全年无一起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加强对羁押期限的监督检查。全年无超期羁押情形。 

  强化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共审查处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6件。立案审查12件,提请州院抗诉2件,建议州院向省院提请抗诉4件,督促行政作为5件,执行监督1件。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息诉4件。 

  实行案件统一管理。我院于201251日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制定了《巴东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制度》,对全院办理的案件实行统一管理。积极推行案件办理和案件管理职能相分离,着力优化检察职能配置,强化自身执法监督。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一是认真办理反馈人民监督员意见和建议。通过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认真听取并及时办理和反馈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发出办理结果反馈函19份,人民监督员表示满意。二是落实个案监督意见。我院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人民监督员首次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犯罪案件1件,我院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并及时办理,县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 

  五、强化队伍素质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根据我院实际,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队伍素质,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规范文明执法”专项教育整训活动。深刻反思“冉建新事件”,加大对规范执法措施落实的督查力度,严防发生执法不规范行为,确保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二是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健全完善执法办案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科学考评及用人机制,使干警自觉拼弃急功近利思想和不文明执法方式,做到诉讼文明。三是在执法管理上下功夫。完善执法管理制度,细化办案工作流程,让所有执法活动都在“阳光”下运行。完善执法责任制度,成立督察专班,加强检务督察,把监督制约贯穿于执法全过程,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四是强化办案安全防范。首先是抓好教育培训。通过编写办案安全防范常识手册、制作办案安全防范教学片组织干警学习,提高培训针对性、直观性,增强了干警安全防范意识。其次是认真落实安全防范硬性规定。对院办案区讯问室、看守所职务犯罪讯问室“强制物理隔离”,双通道管理;建立办案安全医疗救护机制,严格执行犯罪嫌疑人羁押前进行血压、血常规、彩超、心电图、胸片“五项”检查制度;视频监控不留死角,严格实行审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专用囚车上安装了车载监控系统。再次是确保办案安全防范措施执行到位。强化干警责任意识,审讯犯罪嫌疑人前,明确安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制订详细的安全防范预案;强化司法警察规范管理,规定法警在办案中必须严守“三道关”,即传唤、提押、候审犯罪嫌疑人“手续严”、“监视严”、“看守严”,有效消除了不安全隐患;强化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严格履行法定手续和执行办案法定时限,增强了干警办案时效意识。 

  加强检察队伍素质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集中组织开展了作风纪律整训、“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等主题学习教育实践活动。采取专题辅导、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坚定干警理想信念,增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二是开展结“穷亲”活动。我院23名干警再次深入溪丘湾乡四个村“穷亲”家中,开展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群众工作,增进检察干警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进一步增强了“为民执法,为民服务”意识。三是加强检察队伍专业能力培养。全年结合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共组织了15期检察业务培训,参训人员508人(次),增强干警保障人权、实体程序公正等执法观念,为该法201311日起施行作好了充分准备。四是检察调研和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果。全年共撰写检察理论研究和宣传文章143, 被上级检察机关和媒体采用139,其中国家级28篇、省级32篇、州级79篇。完成了3个专题调研课题,编辑了1部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专辑。五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以及严查执法不公、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腐败案件“四个”专项行动。完善违规惩处制度,通过问责制度、问题通报和“一票否决”等方式,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检察纪律,严格责任追究,有力推动了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全年干警无违法违纪情形,队伍形象得到提升,队伍精神面貌持续改观。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在困境中起步,检察干警的士气快速提振,各项工作平稳健康发展。这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地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监督措施有待深化;三是队伍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干警的群众工作和化解矛盾等能力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13年,根据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我院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捍卫者神圣职责,以实现“五个检察③”和“三个体系④”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实现县委提出的发展战略,推进巴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法治检察”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以执法为民为根本,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实现新提升,促进各项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履行。服务全县发展大局,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和谐。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对贪官严惩不贷,决不手软,推进廉洁政治建设。 

  二是以“文明检察”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以法治精神和公信力为主题的检察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自觉坚持“六个并重⑥”,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三是以“创新检察”为目标,进一步推进管理科学化建设。深化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健全科学的工作评价机制和管理体系,激发全院干警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是以“人本检察”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开展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忘人民责任,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是以“实力检察”为目标,进一步推进保障现代化建设。坚持重谋划求发展,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和后勤保障能力,以科技促进检察工作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巴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用语说明 

  ①附条件不起诉:是检察机关根据中央司法改革意见进行的探索,适用范围是未成年人、老年人、在校大学生等特殊人群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轻微犯罪案件,设立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0123月,修改后的刑诉法确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充分体现对未成年人刑事司法非刑罚化处理原则和人文关怀。 

  ②督促行政作为:即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是检察机关探索民行检察创新的工作方法:民事行政检察办案中发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应与有关部门及时沟通联系,共同分析问题和查找原因,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形成有利于社会管理创新的政务环境。 

  ③“五个检察”:2012年湖北省检察院为服务“五个湖北”建设提出全省检察机关建设目标,即:实力检察、创新检察、法治检察、文明检察、人本检察。 

   “三个体系”建设:湖北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提出的,即:以坚定政治方向、服务大局为基点的检察工作方针政策体系;以“四个维护、两个促进”、营造“四个环境”为基点的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体系;以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基点的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