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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1年)

【字号:    】        时间:2014-11-19      

 ——20111121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向宏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扎实推进。 

  一、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681024人,批准逮捕644845人;受理各类起诉案件8561193人,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703960人,案件批捕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 

  (一)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对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案件坚持快捕快诉原则,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性犯罪94179人,起诉和报州院审查90172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26226人,起诉124223人,有效震慑了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多措并举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的初犯、偶犯等,以及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积极赔偿、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注重刑事和解。五年来,共和解不捕122177人,不起诉3550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3449人。二是妥善办理重大、热点案件。根据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我院妥善办理了“邓玉娇案件”、“4.21”水布垭翻船事故等多起有影响的重大案件,有效化解了由这些案件引发的突出矛盾。其中“邓玉娇案件” 的依法妥善办理,受到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三是加强检调对接。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制、领导包案制和首办责任制,综合运用联合接访、带案下访、主动回访、救助救济等手段,及时化解涉法矛盾纠纷。五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5件次,化解涉法涉诉案件31件。 

  (三)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一是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充分运用12309举报电话,为群众举报职务犯罪提供了更加便捷、更加安全的渠道;强化举报线索管理,完善了对举报人合法权利的保护措施;积极开展检务公开、“举报宣传周”、“反渎职侵权宣传月”活动,推行预约接访、网上受访等新举措,拓展了与人民群众直接沟通交流的渠道。二是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进一步加大维权力度,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职能,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五年来,共办理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4867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275人。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我院一名干警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三是探索实行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共对7名刑事被害人实行了救助。四是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从2007年试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核查监外执行罪犯473人,纠正脱管漏管170人次,建议收监执行5人,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我院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既坚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又认真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通过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国家投资、民生等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以及在执法过程中不作为、滥作为等职务犯罪,努力营造清廉的吏治环境。五年来,共立案查处各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4358人,决定逮捕28人,起诉2338人,已判决1421人,有罪判决率100%。在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18人,涉案金额超过10万元的大案18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坚持惩防并举,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是多层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做到了一案一警示,力求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增强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效果。二是采取个案预防与系统预防相结合,对工程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十多家单位和部门开展了系统预防。三是建立行贿犯罪档案电子查询系统,加大反腐监控力度。 

  三、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积极创新诉讼监督模式,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逐步实现诉讼监督工作从单一向协作、被动向主动、事后向事前、静态向动态的转变。 

  (一)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五年来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6,纠正漏捕811, 办理侦查活动监督案件27件,追诉漏罪漏犯1315人。 

  (二)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监督。通过对出庭支持公诉的刑事案件提出量刑建议和判后审查、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等形式,努力发挥刑事审判监督职能,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件,启动法律监督调查机制纠正违法2件。积极稳妥办理民行申诉案件。五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5,通过立案审查,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12,息诉处理13件。 

  (三)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进一步健全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加强监管活动监督。驻所检察室在看守所开展执法和安全检查78次,参加狱情动态分析会议67次,保持了零超期羁押记录;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685人次,对监管场所不规范的执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9次。 

  四、服务服从全县工作大局,着力营造平稳较快的发展环境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紧紧围绕“十一五”时期我县发展战略,综合运用打击、保护、预防、监督等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打击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多发性经济犯罪;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等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持续打击破坏有序竟争环境的商业贿赂犯罪,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同时加大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藉以提高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五年共依法批准逮捕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47人,提起公诉44人。 

  (二)积极服务农村稳定发展大局。一是坚持把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作为检察机关关注民生、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五年来,先后查办贪污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案、贪污烟叶收购资金等多起涉农、惠农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7件,涉案金额290余万元。二是严厉打击盗窃耕牛、制售假农药、假种子等严重影响农村治安和坑农害农犯罪活动,并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及支农、惠农政策。三是扎实开展扶贫帮困工作。根据县委政府统一安排,五年来,我院先后帮扶茶店子镇天堡村、北山面村、溪丘湾乡张家坡村实施整村推进脱贫规划。结合各村实际,重点帮助改善道路、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兴建生猪、山羊养殖场,加速生态家园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力度。截止目前,三个村总产值、粮食总产量、人均纯收入都有大幅提高,基本实现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我院先后被州委、州政府表彰为“整村推进扶贫工作先进单位”。 

  五、强化队伍建设和内外监督,着力营造公正廉明的检务环境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作风纪律建设、素质能力建设、队伍管理机制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等“六项工程”为契机,努力提高党组的集体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和检察业务学习,先后组织开展了“弘扬八种风气,创学习型机关”、“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争做十型检察官”和 “作风建设年”、“检察管理年”等活动,强化《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研学和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五年间共有130多人次参加各项检察业务培训,14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5名干警进入在职研究生班学习深造。队伍专业化正在加速形成。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培训,干警队伍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内外监督,促进规范执法。一是进一步强化业务部门执法办案中的自身监督。严格执行自侦案件审查决定逮捕上提一级的规定,自2009年试行以来,共提请州检察院审查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910人。完善对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制度。通过全面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检察工作11次,主动走访人大代表,认真听取、研究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努力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了解检察工作提供便利。三是广泛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邀请县政协委员县工商联部分无党派人士评议检察工作2次,通过建立机关门户网站、创办《巴东检察》杂志,以及组织开展检察机关“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打造“阳光检务”,多渠道为社会各界监督检察工作搭建平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严格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五年来,按照高检院规定的“七种情形”,对我院2226人自侦案件进行了监督(其中拟不起诉2024人,不服逮捕22人)。    

  各位代表:五年来,经全院干警奋发努力,基本完成了高检院关于基层院“四化” 建设规定的各项任务,基本实现了上届人大会议决议既定的检察工作目标。我院先后荣获省州级7个奖项,县级11个奖项;共有32名干警立功或受奖。 

  回顾过去的五年,我院整体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出现了严重错误。今年64日“冉建新死亡事件”的发生,深刻暴露出我院少数干警在规范执法和执法理念方面出现的严重问题。“冉建新死亡事件” 是一起因严重违法违规办案酿成的群体性事件,后果极其恶劣。事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破坏了巴东、利川的社会和谐稳定;两地党委政府在进行善后处置工作中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极大地影响了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开展;同时,对检察机关长期致力于执法公信力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群众工作成果遭受了重大损害。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和列席人员表示深深的歉意!在“冉建新死亡事件”善后处置工作中,县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及政府有关部门不离不弃,同心协力,与我们共赴时艰,付出了极其艰辛的努力;在我院被推到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之际,广大人民群众给予了我们最大的关心和包容,使我院全体干警在最艰难的时刻感受到了党的温暖和群众的关爱。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有关部门及关心、包容我院的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诚挚的感谢!“冉建新死亡事件”教训深刻,代价惨痛。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们将结合事件本身,下大力气长期开展执法规范化学习教育,在全院干警中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在执法办案中始终坚持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规范、安全并重的原则,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法律性、政治性和社会性的有机统一。 

  今后五年的工作安排    

  根据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实施县委“生态优先、文化引领、产业兴县、开放包容” 的发展战略,实现我县经济社会跨跃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中心,积极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始终把检察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举措,依法惩治危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犯罪,依法严惩经济犯罪,依法妥善处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出现的新型案件。 

  (二)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部署,扎实做好批捕、起诉等工作,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着力防范和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一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二是进一步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三是积极参与和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一是大力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优先查办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切实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二是严格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严肃执行检察执法规范,准确把握立案条件和强制措施的适用,切实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和监督。三是全面深化预防工作,坚持立足检察职能,紧密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 

  (四)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和水平。着力强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强化民行监督措施;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坚决惩治利用执法权、司法权贪赃枉法的行为。 

  (五)注重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切实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大力推进“民生检察”、“亲民检察”。一是着眼于促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加大查办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力度,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二是着眼于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建立健全下访巡访、联合接访等制度,持续开展集中清理信访积案和案件评查活动。三是着眼于落实司法便民利民要求,利用巴东检察网“互动交流”平台和己开通的全国统一的12309举报电话,推行民生热线、预约接访等措施,不断完善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四是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检调对接、法律文书说理等制度,把执法为民落到实处。 

  (六)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坚持把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一是扎实开展好 “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在全体干警脑海中根植执法为民理念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办案理念;二是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科学统筹谋划和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切实把检察执法规范落到实处;四是构建和加强内外部监督体系建设,促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巴东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