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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0年)

【字号:    】        时间:2014-11-19      

  ——2011112日在县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郑雪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四个深入推进”为着力点,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一)树立大稳定观,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待严重刑事犯罪“雷霆万钧”,对待轻微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犯罪追求“春风化雨”。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5921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37175人,不批准逮捕213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95281人,决定起诉165226人,不起诉1111人,移送州院审查512人。案件批捕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对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案件坚持快捕快诉,全年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性犯罪1519人,起诉和州院审查1522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4062人,起诉4256人,有效震慑了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的初犯、偶犯,以及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积极赔偿、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刑事案件,注重刑事和解。全年和解不捕22人,不诉99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34人。对于尚在校读书的未成年人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在全州率先探索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处理方式,全年附条件不起诉22人,帮助其重返校园,重塑人生,收到了挽救、教育、感化的功效。 

  妥善处理重大、热点案件。对于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重大、热点案件,通过及时介入侦查、组织和解等措施,有效防止了事态进一步扩大。如2010319日,宜(昌)巴(东)高速公路施工中因村民为补偿问题阻工,双方聚众殴斗,致5名村民轻伤,施工方与村民的矛盾激化,网络上一度出现夸大事实、煽动民怨的报道。受伤村民声称在当地解决不好就上访,使该案成为热点敏感案件。我院及时组织案件听证会,促成矛盾双方签订和解协议,最终对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捕决定。 

  加强检调对接化解社会矛盾。高度重视涉法申诉的处理工作。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制、领导包案制和首办责任制,综合运用联合接访、带案下访、主动回访、救助救济等手段,及时化解涉法矛盾纠纷。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6件次,其中控告申诉类21件次,均做到了案结息诉。为把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0105月,我院制定出台检察干警联系基层实施方案,采取“一村一人一点”模式,逐人分配到县域53个村(社区),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和力度。据统计,联系基层的干警已收集相关信息200余条,帮助解决维稳工作中的困难32起,协助做民调工作47人次。 

  (二)发挥职能作用,助推社会管理创新。 

  坚持以办案促管理。全年结合办案共计向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5份,其中涉及医药管理、交通营运、卫生防疫、金融保险、社区矫正、涉农资金管理、小区避险迁建等多个社会管理领域。检察建议发出后,通过主动回访、跟踪执行情况等多种形式务求实效,为创新社会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青少年维权岗”覆盖面,综合运用侦监、公诉、监所、控申、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等部门职能,加大维权力度。一是通过送法进学校、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等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二是注重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全年批准逮捕侵犯未成人权益类案件55人(含监督立案11人),全部作出了起诉决定。三是以人为本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做到办案过程贴心化、慎用逮捕人性化、强化监督规范化、跟踪矫正经常化。建立起办案人员、学校、家庭、社区“四位一体”的帮教模式,用爱心导航、用真情帮教,努力挽救、帮助失足青少年。  

  强化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78月,我院对全县监外“五种人”监管和社区矫正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监督。共核查监外执行罪犯295人,纠正脱管漏管15人,建议收监执行3人。针对存在的社区矫正对象告知机制脱节、公开宣告不到位、执行文书送达不及时等管理工作中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 

  (三)加强诉讼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解决有罪不究、违法办案的问题。全年共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1113人,其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1012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11人。共纠正侦查机关违法12件,追诉漏犯11人、漏罪22人。由于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另案处理”情形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而缺乏有效监督,“另案处理”往往变成了不处理或漏处理。通过深入调研,我院于20108月与公安机关会签了《关于对“另案处理”人员监督管理问题的会议纪要》。纪要对适用 “另案处理”人员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界定,细化了涉及“另案处理”案件侦查机关(部门)和审查部门双方的具体职责。从制度层面根本解决了“另案处理”诉讼行为和“另案处理”人员的监管问题。我院创新工作思路,拓展监督领域,规范“另案处理”诉讼行为监督的做法得到了省州院的肯定。 

  加强审判监督,重点解决裁判不公的问题。针对证据采信有失偏颇的问题,启动法律监督调查机制,向审判机关发出《监督办案通知书》书面提出纠正违法1次,提起抗诉1件。充分发挥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的作用,对重大疑难案件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7次。全年及时依法办理民事行政案件6件,其中提请州院抗诉1件,调解结案5件。   

  二、坚持惩防并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把查办民生领域里的职务犯罪作为检察机关关注民生、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大查办力度。全年共查处各类贪污贿赂案件99人、渎职侵权案件25人,其中案科级干部7人(正科级5人,副科级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一是深入查办涉及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的职务犯罪。通过采取“查系统、系统查”的工作措施,共查处医疗卫生行业行贿受贿串案33人,教育系统挪用公款案11人。二是重点查办涉及“三重一大”领域的职务犯罪。全年共查处涉及交通建设、市政建设、移民资金等重点部门、重点行业职务犯罪案件55人。三是严肃查办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职务犯罪。及时介入“4·21” 重大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对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相关单位的4名涉案人员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进行了立案侦查。上述案件的办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检察日报、新华网、法制日报、荆楚网等媒体分别以《湖北巴东:监督利剑直指贪渎情》、《“温水煮青蛙”的警示》为题,对有关案件作了深度报道。 

  坚持打防并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进一步强化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机制。先后在县委中心学习组以及行政执法、安全生产培训班上进行了10余场法制讲座。二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机制。按照“课题式”办案的要求,做到了一案一警示,增强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效果;三是建立起职务犯罪系统预防机制。对全县从事规划审批、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15家单位和部门开展系统预防,有力地推动了重点领域和行业系统预防机制的建立和健全。四是建立行贿犯罪档案电子查询系统,加大反腐监控力度。 

  三、着眼未来发展,深入推进机制、科技建设 

  建机制、强科技是我院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强化内部监督。一年来,我们紧紧抓住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的有利契机,完善各项制度542个,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执法责任、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执法监督、执法工作信息化体系,以及执法矛盾风险预警评估、答疑说理和教育培训等长效机制;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决定逮捕上提一级改革;建立检察官执法档案,认真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并实行了廉检提醒、廉检说明、廉检告诫等十项廉检制度。为增强干警的案件质量意识、安全防范意识、社会管理意识和公正廉洁执法意识,认真开展了腐败风险防控、自侦案件“一案四评”(即每办理一起案件,均对案件质量、安全防范工作、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及落实情况、是否做到了公正廉洁办案等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评判)等活动,藉以提升执法能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构筑外部监督体系。一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通过邀请部分州、县人大代表视察我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主动走访座谈东壤口镇、绿葱坡镇、金果坪乡等乡镇人大代表,认真听取、研究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努力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了解检察工作提供便利。二是广泛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通过组织开展检察机关“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创办《巴东检察》杂志、加强网上信息发布,打造“阳光检务”,多渠道为社会各界监督检察工作搭建平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严格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全年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58人,对规定的“三类案件、五种情形”的案件做到件件有明确的监督意见。 

  内外监督机制的建立健全,有效规范了检察官的执法行为,确保了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加快科技强检步伐。近几年来,我们把信息化建设摆在重要的战略地位,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应用”的原则,着力强化信息技术的前瞻性和可扩充性,使全院的办公、办案基本实现了信息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管理。目前,已建成的侦查指挥中心、检察机关三级专线网、三级机要通道、局域网、视频会议双向网、网上举报自动受理系统运转正常,在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年度考评中名列前茅。我院坚持“信息化建设重应用”的原则,在检察业务工作中,信息交换与共享、网上举报、远程侦查指挥、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多媒体示证课件等各种科技手段得到充分应用,彻底规避了刑讯逼供、指供、诱供等嫌疑,全年共制作同步录音录像、多媒体示证课件21件,有效增强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中心工作大局,围绕党委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和部署,把开展专项工作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重点抓好百姓身边的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相关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带动和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实效性。 

  二、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继续把三项重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重点抓好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等机制建设。从思想认识上把执法办案与三项重点工作统一起来,做到在执法办案时不忘落实三项重点工作,通过执法办案实现三项重点工作的深入推进。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把做好群众工作与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结合起来,与加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群众的基本途径,坚决打击和查办影响民生、侵害民利的犯罪活动,切实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认真对待、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更加注重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真正把执法办案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着力加强管理机制建设,把管理机制建设、信息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推进科技强检战略,不断提升检务保障水平,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检,持之以恒地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把强化自身监督和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继续秉持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为把巴东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富裕和谐、开放包容”的三峡库区生态明珠县保驾护航,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