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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检察部

【字号:    】        时间:2019-05-14      

承办对辖区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负责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电信互联网涉及众多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开展民事、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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