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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大队

【字号:    】        时间:2020-11-17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

(二)执行传唤、拘传;

(三)协助执行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协助追捕在逃或者脱逃的犯罪嫌疑人;

(四)参与搜查;

(五)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

(六)送达有关法律文书;

(七)保护出席法庭、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检察人员的安全;

(八)协助维护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联系电话:0718-433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