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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治网】“枫桥经验”深植峡江检苑——巴东县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助力社会综合治理

【字号:    】        时间:2018-12-18      

 “枫桥经验”深植峡江检苑

  ——巴东县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助力社会综合治理

   

  人民法治网讯(记者李水平 邵贞溪 通讯员赵九洲 陶玲)2018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55年里,“枫桥经验”从古越小镇走向之江两岸,进而在全国各地落地生根;15年来,“枫桥经验”经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散发出历久弥新的魅力。

  近年来,巴东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善治为目标,以创新为指引,秉持“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切实将“枫桥经验”贯彻到检察工作中,不断谋划、不断前进,最大限度降低办案的“负产出”,从供给侧为平安巴东建设提供了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精准施策,以检察态度实践“枫桥经验”

  巴东是集老、少、边、穷、库于一体的深度贫困县,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为此,巴东县检察院坚持把群众路线和法治方式结合起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既做“护法卫士”又当“普法先锋”,加大力度实践“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今年7月,巴东县检察院挂牌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举报申诉渠道,通过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对符合条件的涉法涉诉案件及时受理、依法导入,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耐心释法说理、积极引导或主动移送有关部门,对确有困难的群众提供司法救助,真正做到“群众至多跑一次”到“检察官至少跑一次”转换。

  对于信访积案,该院综合运用领导接访、带案下访、救助救济等多种手段有效化解,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如通过综合研判,多家单位会商,成功化解历时15年的陈某信访案。对于长期非访、缠访、闹访人员,坚决依法打击,今年11月6日,该院依法起诉的非法上访人员苏某戌、向某玲,被一审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当好“护法卫士”的同时,该院持续转变普法思维,针对不同群体,精准提供“法治产品”。与团委、妇联及教育局合作,在每个学校设置法治宣讲员,实现了全县中小学“法治进校园”全覆盖;与工商局、教育局在校园周边开展“清理有毒有害玩具”专项执法活动,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安全;为更好服务非公企,在经济开发区、工商联设立“检察服务站”,“零距离”提供民商事、刑事等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服务,帮助企业强化法制观念,增强法律风险防控能力,通过不断的努力,巴东近几年未发生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对老百姓普遍关注“公交车上抢司机方向盘”、“抢红包”进行赌博活动、因山林土地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问题,选取发生在百姓身边的典型案例,策划微文普法作品,让百姓爱看、想看、看得懂、有收获。

  守护公益,以检察力度落实“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无论如何发展,依靠群众、保障民生永远是根基。环境污染没人管怎么办?行政机关未能履行应尽义务,该如何是好?针对这些与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顽疾”,巴东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找到了“对症药方”。

  今年9月,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对“美团外卖”“云享巴东”平台上332家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了全覆盖专项检查,发现两平台均存在违法行为,侵犯了网络消费者权益,给众多消费者带来食品安全隐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该部门检察官根据情况建立台账、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并向相关部门发出共3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美团外卖”“云享巴东”的经营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人民“舌尖上的安全”。此外,该院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对农贸市场、超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风险区域进行了全面线索排查,确保整治及时、全面、到位,真正从源头遏制安全风险,保护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2015年9月和今年4月,巴东县官渡口镇两村民分别租赁同村村民土地,发展水产养殖和莲藕种植。今年5月,二人在租赁土地上开挖鱼塘。经认定,二人挖塘农田均为基本农田。9月7日,巴东县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求确认巴东县国土局对两村民破坏基本农田挖塘养鱼的违法行为未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违法,责令巴东县国土局依法对两村民占用基本农田开挖鱼塘的违法行为继续依法履行监管职责。10月30日,经巴东县法院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自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以来,巴东县检察院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充分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保护民生权益,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巴东建设,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少捕慎诉,以检察温度彰显“枫桥经验”

  2017年8月至10月,还未成年的小华伙同他人在巴东、武汉等地多次偷盗他人财物,涉嫌盗窃罪。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在认真审查后,依据小华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社会危险性较小、积极赔偿被害人、社会调查表明其本性善良等情节,依法对小华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了6个月的考察期。

  期间,检察官一直与小华保持联系,经常关注他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并定期跟踪帮教、委托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我现在在打蜡厂工作,一个月能挣两三千块钱呢,自己生活充实了,还能补贴家用……”11月15日,巴东县检察院未检办案组检察官在对小华跟踪帮教过程中,他情绪激动的表示。  

  巴东县检察院把轻微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依法“少捕慎诉”的重点,注重刑事和解,近两年共和解不批捕20件24人,不起诉18件28人。同时,该院还积极探索配套制度创新,涉林案件中引入“补植复绿”机制,即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案件,鼓励涉案当事人就地修复或自愿缴纳修复金雇请修复,对诉前修复生态者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2017年10月,谭某在自家管理山中,用油锯偷偷砍伐林木61株,超过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20余立方米。涉嫌滥伐林木罪。该案被移送巴东县检察院审查逮捕后,鉴于谭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为弥补过失,积极与林业部门签订了《补植复绿承诺书》,出资出力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据此,该院决定对其不予批捕。

  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补植复绿、修复生态,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征程需要新担当。以人民为中心,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融洽,把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根本标尺,不断坚持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巴东县检察院正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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