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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为钱财替人考试 当“抢手”露出马脚

【字号:    】        时间:2018-06-12      

  为了好处费,代替他人参加驾驶证考试,被监考人员识破。日前,雷某、黄某因涉嫌代替考试罪被湖北省巴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7年上半年,黄某想考机动车驾驶证,但碍于自己文化程度不高,认为自己“肯定考不过”,便请持有教练证的雷某代替其考试,双方达成协议:科目一通过后黄某付给雷某代考费4000元。

  同年9月12日,雷某持黄某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和登记照在巴东县某驾校报名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同月27日,雷某持黄某身份证参加驾驶证科目一考试,并顺利通过。黄某兑现承诺,付给雷某代考费4000元。

  今年2月27日,雷某代替黄某参加科目二考试时,监考人员在核对学员身份信息时,发现雷某的相貌与身份证照片不符,便要求其现场回答身份证后4位数,雷某答不出来,只好承认自己是替考的“枪手”,驾校遂将雷某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吴畏 赵九洲 覃丹凤)

  http://newspaper.jcrb.com/2018/20180612/20180612_002/20180612_002_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