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恩施州6月11日电(通讯员吴畏 赵九洲 陶玲)6月11日,湖北省巴东县检察院就摸排到的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向该县民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此前,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检察官通过检查,对10个烈士陵园和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实地摸排,共发现“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年久失修,破损污损较为严重;烈士陵园祭奠物品乏人打理,少人问津;重要革命遗址或失修经年,或掩藏山中未开发,有违广大人民群众缅怀、褒扬革命先烈的心愿……”等三大类问题。回院后,报经检察长决定,发出检察建议。
建议指出,烈士纪念设施和革命遗址是安葬、缅怀、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的红色宝贵资源。近年来,我县多举措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维护,促进了烈士褒扬工作的创新发展,但也不同程度的存在破坏、污损纪念设施的行为和维护、开发利用红色宝贵资源不到位的问题。
建议要求,县民政部门要结合本县实际,迅速以政府名义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并严格履职;将“共和国一号烈士”段德昌的故居和200多名烈士英勇战斗过的地方——溪丘湾小龙万仙洞革命遗址等,及早纳入维护和开发规划。
据悉,该院将对该县民政部门落实检察建议的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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