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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检察官为逾七旬困难老人“上门办案”

【字号:    】        时间:2021-12-17      

     “没想到你们为我们考虑这么多,跑这么远的路过来,都怪我们不懂法律,你们太近人情了,谢谢......”犯罪嫌疑人某某对上门办案的检察官说道。

简要案情2019年11月13日,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等工作人员下乡入户时,在谭某某家中发现三支火铳并报警。2021年11月10日,巴东县公安局以谭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案移送巴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谭某某分别自1963年、1977年、1978年非法持有三支火铳,经鉴定,有两支系使用火药为发射动力并具有致伤力的枪支。

承办检察官在告知谭某某相关诉讼权利义务时,得知谭某某年满71周岁,原系贫困户,其家庭条件困难,居住地距离巴东县人民检察院较远,考虑到谭某某年龄身体因素,为了避免长途跋涉,承办人决定上门办案1123承办检察官前往谭某某所在的乡镇派出所对其进行讯问,通过释法说理,阐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谭某某最终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经承办检察官审查,综合考虑谭某某的家庭状况、认罪认罚情况及其社会危险性,决定依法对谭某某适用缓刑,并委托巴东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对其进行社会调查。近日,该案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法院依法以谭某某犯非法持有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供稿 | 第一检察部 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