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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立足监督职能维护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合法权益

【字号:    】        时间:2020-11-19      

 
 

 

 

    1112日,巴东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对野三关司法所开展了社区矫正检察,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切实维护了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邓某的合法权益,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吴畏全程开展监督。这是该院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深入开展排查纸面服刑专项检察活动,切实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治理的一个缩影。 

    检察官一行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邓某的病情复查材料进行了详细审查,向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了邓某的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和生活轨迹等并与邓某进行了面对面谈话。当了解到邓某在服刑期间房产登记错登在其女儿名下、一度与女儿发生纠纷、思想压力大,司法所就这一问题已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但尚未办妥的情况后,当即联系前往县宅基地使用确权项目部,确认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 

    当了解到邓某在监狱服刑期间房产登记错登在其女儿名下,一度与女儿发生纠纷、思想压力大,一直对房屋确权一事的落实情况存在较大顾虑时,当即联系前往县宅基地使用确权项目部,确认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 

    人民监督员吴畏全程参与监督后表示:“我虽参与的仅是专项检察工作中的一次,但通过全程参与和监督,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刚性、检察执法的力度和温度。检察机关全面清查和纠正纸面服刑等违法违规问题,充分履职促进了司法行政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管理的规范化,也让罪犯感受到了党和国家司法的人性化,增强了其面对人生、重塑自我的信心和决心,有利于防止脱管、漏管和又犯罪的发生,为更好地进行社区矫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促进社会稳定、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具有积极作用。 

该院近年来严格贯彻检察新理念,开展了暂予监外执行检察十余次,监督1名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但刑期未满的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既确保了刑罚变更执行风清气正,又牢记为民宗旨,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让社区矫正检察有法度、有力度、更有温度,相关工作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鄂检在线》、《楚天法治》等媒体多次推介。该院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时不我待的危机感强化群众工作的检察自觉,把司法为民落实到一个个案件中、一件件实事中,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写好新时代检察答卷。